译文
南山有那乌鹊在飞,猎人却在北山张开罗网。乌鹊自己高高飞走,罗网空空又能怎样。
乌鹊双双在空中飞翔,谁也不愿去与凤凰栖息共享。小女子我本是平民百姓,也不乐意侍奉您宋王。
注释
乌:即乌鸽,鸟名,指喜鹊。
罗:捕鸟的网。
凤凰:传说中的鸟王名。雄曰凤,雌曰凰,这里合称,意指众鸟之王,暗指宋王戴偃。
宋王:战国时宋国国君,名偃,谥康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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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传战国初期,宋康王偃是个荒淫残暴的君主,他贪杯好色,群臣中有敢于劝谏的,他就将其射死。当时,他有个舍人(官名)叫韩凭,韩妻何氏非常美丽,康王就起强占之心。他逮捕了韩凭,命人筑一青陵之台,将何氏夺来关在上面。何氏便作了这两首《乌鹊歌》以表明自己的心志,随即自缢而死。
这两首诗均以乌鹊自比。这组诗写的坚定、明快;第一首诗通过描写北山张网捕南山之乌,来说明康王欲拆散夫妻是白费力气。第二首通过描写乌鹊不和凤凰一同飞翔栖息,来比喻自己虽然贫贱,但绝不爱有权有势的宋王。诗中比兴得体,抒写了作者忠于爱情,不贪富贵,不畏权势的坚贞情操。
第一首,以传统起兴手法开篇:“南山有乌,北山张罗。”但兴中又含比。南北二山,相互对立,毫无关涉,喻示何氏与宋王乃毫不相干的两个人。虽毫无关系,捕鸟之人又偏要在北山张开罗网,去捕那南山之鸟,这分明是毫无道理之举动。同时也表明这是南辕北辙的作法,“乌”是何氏自喻,“罗”喻康王的阴谋,暗示宋王想强占何氏,逼她就范
凡治国之道,必先富民。民富则易治也,民贫则难治也。奚以知其然也?民富则安乡重家,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,敬上畏罪则易治也。民贫则危乡轻家,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,凌上犯禁则难治也。故治国常富,而乱国常贫。是以善为国者,必先富民,然后治之。
昔者,七十九代之君,法制不一,号令不同,然俱王天下者,何也?必国富而粟多也。夫富国多粟生于农,故先王贵之。凡为国之急者,必先禁末作文巧,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,民无所游食则必农。民事农则田垦,田垦则粟多,粟多则国富。国富者兵强,兵强者战胜,战胜者地广。是以先王知众民、强兵、广地、富国之必生于粟也,故禁末作,止奇巧,而利农事。今为末作奇巧者,一日作而五日食。农夫终岁之作,不足以自食也。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。舍本事而事末作,则田荒而国贫矣。
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,而上征暴急无时,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。耕耨者有时,而泽不必足,则民倍贷以取庸矣。秋籴以五,春粜以束,是又倍贷也。故以上之证而倍取于民者四,关市之租,府库之征粟十一,厮舆之事,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。夫以一民养四主,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,粟少而民无积也。
嵩山之东,河汝之间,蚤生而晚杀,五谷之所蕃孰也,四种而五获。中年亩二石,一夫为粟二百石。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,农夫以粥子者,上无术以均之也。故先王使农、士、商、工四民交能易作,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。是以民作一而得均。民作一则田垦,奸巧不生。田垦则粟多,粟多则国富。奸巧不生则民治。富而治,此王之道也。
不生粟之国亡,粟生而死者霸,粟生而不死者王。粟也者,民之所归也;粟也者,财之所归也;粟也者,地之所归也。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。故舜一徙成邑,二徙成都,参徙成国。舜非严刑罚重禁令,而民归之矣,去者必害,从者必利也。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,故天下之民归之。所谓兴利者,利农事也;所谓除害者,禁害农事也。农事胜则入粟多,入粟多则国富,国富则安乡重家,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、驱众移民,至于杀之,而民不恶也。此务粟之功也。上不利农则粟少,粟少则人贫,人贫则轻家,轻家则易去、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,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,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、守不必固矣。夫令不必行,禁不必止,战不必胜,守不必固,命之曰寄生之君。此由不利农少粟之害也。粟者,王之本事也,人主之大务,有人之涂,治国之道也。